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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裁决:livingedge.com域名无恶意注册
发布时间:2024-03-17 发布者:域风网

WIPO裁决:livingedge.com域名无恶意注册,请求被驳回


最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或政策)作出裁决,专家组驳回了一项关于争议域名的转让请求。原因是投诉人未能证明被投诉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


投诉人Living Edge (Aust) Pty Ltd,是一家来自澳大利亚的设计师家具和照明商品零售商,同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该公司在澳大利亚拥有四家门店和展厅,并持有多项商标注册,其中包括2007年9月注册的“LIVING EDGE”澳大利亚商标。此外,投诉人还声称自2001年以来,通过其前身享有未注册权利。


争议的域名是livingedge.com。这个域名在2005年2月被一位纽约居民注册。被投诉人之前曾参与创建名为Living Edge International Inc.的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但在2009年已停止运营。在公司运营期间,该域名曾解析至一个提供公司活动信息的网站。之后,该域名又解析至一个包含与家具相关网站的点击付费(PPC)链接的停放页面。在投诉提交时,该域名已解析至一个非活动网页。


投诉人根据UDRP提起程序,要求转让该域名的所有权。但被投诉人提交答辩,否认存在恶意,并表示在注册该域名时并不知晓投诉人的存在。


要成功提起UDRP投诉,投诉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被投诉人注册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其次,被投诉人对该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最后,该域名已被注册且正被恶意使用。


关于第一个条件,专家组认为该域名与投诉人的“LIVING EDGE”商标相同,满足了政策要求。但专家组并未处理第二个条件,认为鉴于其对第三个条件和恶意的裁决结果,这没有必要。


在恶意注册方面,专家组首先裁定被投诉人已证明其注册该域名与诚信业务有关。尽管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较少,但足以证明该域名是出于合法业务目的而注册的。同时,由于公司十多年来一直未运营,因此缺乏大量证据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专家组发现投诉人仅在澳大利亚的少数地点运营,且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在该域名注册时的声誉或未注册权利。因此,专家组认为投诉人未能证明被投诉人在注册该域名时知晓其存在。此外,即使被投诉人某种方式知晓投诉人的存在,也并不一定导致恶意的认定。只要被投诉人能够证明其出于合法业务目的注册该域名,且并未以任何方式寻求不公平地利用投诉人的商标或造成互联网用户的混淆,就可以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注册。专家组还指出,域名权利通常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获得的。


最后,尽管被投诉人注册了多个滥用商标的域名,但根据本案情况,专家组认为这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恶意。


因此,专家组认定投诉人未能证明存在恶意注册行为,并驳回了对该域名的转让请求。同时,专家组也拒绝作出反向域名劫持的裁定,因为投诉人并未出于恶意进行其案件处理。


本案的多个因素曾使投诉人看似有望胜诉,例如使用该域名解析至与投诉人业务相关的PPC链接的停放页面以及被投诉人注册了多个滥用商标的域名等。然而,由于被投诉人能够提出有力证据反驳投诉人关于恶意的指控,最终导致案件被驳回。这一裁决再次强调了在进行域名争议解决时,对域名之前使用情况进行彻底调查以及对相关商标进行搜索的重要性。

文章相关标签: WIPO UDRP 域名恶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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